齐鲁网·闪电新闻6月5日讯 为深化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,推动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末梢,6月4日,惠民县人民法院胡集法庭庭长刘军赴桑落墅镇,为全镇50余名村两委干部开展“基层治理中制度执行力的法治思考”专题培训,通过明晰法律主体、典型案例释法、梳理实务风险等,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。

培训中,刘军聚焦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核心要义,向大家明确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定位,强调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发包、集体资产处置等工作中需严守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规范,同时,结合民法典、农村土地承包法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农法律法规,向大家系统解析了农村治理八大实务要点。

此次活动是惠民县人民法院胡集法庭深化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创新实践,通过将司法服务前移至纠纷源头,推动建立“法治体检+风险预警+能力提升”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机制,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,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。

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